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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小区物业强卖装修材料 打一个墙孔可提成20元

发表于2012-11-18


潘光宇原为东莞市黄江镇一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处经理,今年下半年,他被控强迫多名业主从管理处购买装修材料,涉嫌强迫交易罪被刑事拘留。

昨日,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。潘光宇在法庭上否认部分指控,称自己没有参与强买强卖,未从中获利,只是碍于物业公司领导交代不敢违背。

打一个墙孔提成20元

潘光宇来自安徽省霍邱县,今年45岁。潘光宇原在同城另一家物业公司工作,2011年初,深圳彩生活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收购潘光宇原来任职的公司。2011年6月开始,他被调到涉案住宅小区任职,负责小区物业整体管理。 



据小区多名业主作证指控称,2011年11月至2012年期间,潘光宇利用其物业管理职权,多次命令小区物业保安阻止业主从外面购买的装修材料运进小区,并要求业主须前往物业管理处购买水泥、沙等装修材料,价格明显高于市场正常价格。

物业管理方还告知业主,小区内所有房屋墙体打孔、安装外墙玻璃窗、加装楼阁、防盗网等均须由物业统一安排厂家及服务商进行。

对拒绝配合的业主,小区物业则对其进行刁难,要求从外面买装修材料的业主只能将材料运至小区门口,再自行拉至房屋内。更有甚者会采取对电梯、楼房停电等手段,迫使业主就范。

检察机关经审理后查明,至少有6名业主遭遇强买强卖,总金额达37968元。其中,据负责打孔的服务商交代,其在该小区每打一个孔收费50元,一共打了550个孔,其中每打一个孔有20元须交给物业管理处保安主管魏某作为提成。

今年8月15日,潘光宇因涉嫌强迫交易罪被刑事拘留,随后被逮捕。检察机关认为,潘光宇以胁迫手段,强买强卖商品,应当以强迫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庭审喊冤后悔未保留证据

法庭上,潘光宇否定了检察机关的部分指控。潘光宇称,自己调到小区工作时间不长,对魏某收取打孔提成一事并不知情。物业管理处确实在卖沙、水泥等装修材料,但都与他无关,自己只是奉命行事。他还称,安装外墙玻璃窗系小区开发商要求的,他们只是配合进行,具体买卖与物业无关。

部分业主在装修时堵住下水道,影响了其他业主使用小区的公共设施,潘光宇说,他们有时是出于这些原因出面阻止业主自行装修。

据潘光宇交代,要求业主不得从外面买装修材料,系深圳彩生活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东莞片负责人交代其这么做的,装修材料也是该负责人的朋友在买卖,自己并未从中获利过一分钱。

潘光宇称,自己后悔手上没留下任何证据,如今失去自由,他也没什么好说的。   (记者/黄少宏 通讯员/钟紫薇)

 

发表于2012-11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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