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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牡丹江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幅居全省前列

发表于2013-11-13

   前三季度,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84.1亿元,同比增长14.5%,增幅全省第二位,高于全省1.4个百分点。

今年1至9月,我市城镇市场作为消费的主体,带动作用明显,全市城镇消费品零售额达到240.9亿元、占消费市场的84.8%,比上年同期增长14.6%、高出乡村增幅0.6个百分点,拉动全市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.4个百分点;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实现43.2亿元,增长14.0%。

同时,在市场整体趋弱的情况下,批零贸易企业充分发挥内贸,不断调整经营策略,加大促销力度,成为拉动消费的主要力量。前三季度,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中,商品零售240.5亿元,比上年同期增长15.1%,对全市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贡献率达87.3%。

在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,全市限额以上贸易企业积极采取各项措施,激发企业生机和活力,市场竞争力有所提高。前三季度,全市限上企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93.1亿元,比上年同期增长22%,占全市零售额比重的32.8%,比重较同期提高2个百分点,拉动全市零售总额增长6.8个百分点。分地域看,城区限上企业零售额增长15%,县(市)限上企业零售额增长33.2%,高于城区18.2个百分点。

此外,全市地区消费协调发展。全市各地区充分发挥各自,挖掘消费品市场发展,逐步实现区域经济的互补和融合,进一步拉动全市消费品市场稳步、协调发展,前三季度,全市五县(市)、四城区及开发区零售额增速均在14%以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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